时间:2017-12-26 10:1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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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况下,1月份是可以休年假的,但是,具体要看各个公司的休假安排,有些公司可能在1月份不能休假。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!
1月份一般是可以休年假的,但是,具体情况要看各个公司的安排。
依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:
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,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,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。
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,也可以分段安排,一般不跨年度安排。单位因生产、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。
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,经职工本人同意,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。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,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%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。
我国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: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(以下简称年休假)。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。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。
(一)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年休假5天;
(二)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年休假10天;
(三)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,年休假15天。
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。
1、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,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
2、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
3、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
4、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
5、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